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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丨大众质量角色

发布时间:2020-05-22 作者:通讯员

摘要:本文基于大众质量定义,依据大众与质量的相互作用的不同,将主体划分为质量创造者、质量消费者双重角色,并进行了角色价值、角色地位分析,目的是使每一个大众成员,能更好履行质量义务,承担质量职责,捍卫质量权利。

主题词:质量、大众质量、质量角色
1 引言

大众质量就是做好该做的事,表述了大众、质量及其相互作用。其中,大众是主体,在大众质量中发挥着主要的、主导作用和反作用[1]。由于大众所处的环境和地位、所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享有的权利和需求等的不同,决定了与质量的作用与反作用也是不同的。大众在质量三要素—对象的正确性、过程的最佳性、结果的符合性中所发挥的作用可能是积极的或正向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或负向的,积极的或正向的作用是需要发挥和光大的,消极的或负向的作用是需要避免或消除的。当然,质量三要素也会反作用于大众,或成就大众,或伤害大众。换言之,大众都是高质量的受益者,也会成为低质量的受害者。

为了更加深入研究和理解大众质量含义,更好地发挥和光大积极的或正向的作用,避免或消除消极的或负向的作用,保证每一个大众成员能更好地享有或捍卫质量权利、履行质量义务、承担质量职责,故对大众成员进行角色划分,并分析其价值和地位。

2  大众质量角色

2.1  大众质量角色划分

在工作和生活中,作为大众中的一分子,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和分析,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多种角色,或在不同的角色间转换。

生活中,从家庭角色方面讲,或为人父母,或为人子女……,但都需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履行相应的家庭义务,也分享家庭喜乐,分担家庭忧伤。从衣、食、住、行方面说,为生活需要接受其他人员生产的各种生活用品,成为消费者。

工作中,从岗位职务方面讲,或为员工,或为领导……,但都需要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使用各种工作工具。从行业方面说,或为政府员工,或为公司职工……,但都需要做好本职工作,使用各种工作工具。

分析工作和生活中的不同的角色可知,任何一个大众成员,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需要履行职责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分享相应的成果,接受相应的生活和工作用品。

 

基于大众成员在生活和工作中的所应履行的职责、义务与享有的权利,从大众质量的视角进行观察、分析和归纳可知,每一个大众成员都扮演且仅扮演着双重角色,一个角色是质量的创造者,另一个角色就是质量的消费者。大众质量角色如简图1所示。

对于每一个大众成员,从全过程或全局观察,质量创造者和质量消费者两个角色是兼而有之的,不可分割的,但在局部时间段或不同的工作和生活场景中,也会处于不同的角色。用哲学的语言进行表述,质量创造者和质量消费者的分离是相对的,相容是绝对的,分离是暂时的,相容是永恒的,这就是两个角色的辩证关系,也是大众对待质量的出发点和大众质量的基础源泉。

2.2  大众质量角色价值

质量创造者和质量消费者都需要实现自身的角色价值,但角色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相互依存的基础上的,离开其中的一方,另一方的价值是无法实现的。对于质量创造者来说,通过创造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并经质量消费者的认可,实现自己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也就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质量消费者来说,选择、接收和消费由质量创造者提供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实现自己的生存需求和生活价值。与之相反,如果质量创造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被质量消费者所接受,质量创造者的角色价值肯定是实现不了的。同时,如果质量创造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低质量的或没有提供需要的产品和服务,那么,质量消费者的角色价值不但实现不了,还会给质量消费者造成伤害,最终也会伤害了质量创造者自己。大众质量角色价值实现如图2所示。

无论是质量创造者,还是质量消费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可一时一事骗取自己价值的实现,最终会到得到报应,并加倍伤害自己。2019年3·15央视晚会曝光的 “触目惊心”的医疗垃圾黑色产业、危险的辣条、“化妆”的土鸡蛋、缺德的智能骚扰电话、资质证书的挂靠、不卫生的卫生用品、售后服务套路多、“714高炮”要钱更要命8个消费黑幕[2],其质量创造者(更确切地说是低劣质量炮制者)用不正当的手段,炮制了一些不正当的产品和服务,欺骗了质量消费者,一时骗取了金钱,但最终还是受到了正义的惩治。而那些通过不当手段讹诈质量创造者,骗取自己价值的质量消费者,也会受到正义的惩治。

2.3  大众质量角色地位

每一个大众成员既是质量的创造者,又是质量的消费者,聚质量创造者和质量消费者于一身,并相互依存,通过对方实现自身的价值。因此,从大众质量的理念出发,质量创造者和质量消费者都处于平等的地位,质量消费者不是高高在上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无所不能的上帝,质量创造者也不是卑微的凡人。大众质量主体即大众成员的质量权利、职责、义务三者必须统一和兼顾,不可偏废,有作为有担当有地位,质量权利是不容侵害的,质量职责和义务是必须履行和承担的,角色双方应做到:

a) 大众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高质量的受益者,也会成为低质量的受害者。质量创造者和质量消费应正确认知、维护、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职责,通过自律等手段和方法,为创造高质量、消除低质量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也分享高质量带来的益处;

b) 质量创造者是产品和服务的主动提供者,期望自己创造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能被质量消费者所接受,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因此,质量创造者应以质量消费者为关注焦点,了解、满足、超越质量消费者的需要和价值需求,在实现质量消费者价值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实现自身的价值。质量创造者了解产品和服务的形成过程,知悉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属性和状态,主动建立诚信机制,让质量消费者更加放心选择其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c)  质量消费者不能滥用自己特有的选择权以及质量创造者提供便利条件等,谋取不正当的产品和服务、利益,行助纣为虐之事。

3  事例分析

家庭成员是最具特色的大众质量角色事例,在一个家庭中,仅是从家庭内部分析,每一个成员都是家庭质量的创造者,也是家庭质量的消费者,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睦、互敬等高质量的家庭生活,是依靠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努力实现的,也是家庭成员共同享受的。家庭成员或为父母,或为子女,或为夫妻……能力有所不同,对家庭的贡献有大小,但家庭地位是平等的,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也在分享家庭的幸福。老有所依,幼有所育,壮有所为,是家庭成员之权利、责任与义务的直接反映,这是高质量的家庭本质与内涵所在。与之相反,如果在一个家庭中,有的家庭成员只想索取,不敢担当,不愿付出,或家庭成员间相互欺骗,或反目成仇……一定会造成家庭不幸,家庭成员肯定也不会获得幸福的,这样的家庭也是低质量或劣质量的家庭,受害者是家庭中所有成员,无一例外。

4  结束语

在大众质量中,每一个大众成员都扮演且仅扮演着质量创造者、质量消费者双重角色,都需要实现自身的角色价值,但角色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相互依存的基础上的,离开其中的一方,另一方的价值是无法实现的,同时,都是高质量的受益者,也会成为劣质量的受害者,质量创造者和质量消费者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为自己和他人的美好的生活,承担质量职责、履行质量义务,捍卫质量权利,创造高质量,消灭低质量。从而开创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周春明   大众质量  鱼雷靶场  (内部刊物,已录用,拟2020年增刊)